顾客凭订单确认书可于指定日期于香港瑰丽酒店换领所选购之项目。
订单确认书不可兑换现金或作换取其他产品或服务之用。
订单确认书如有遗失或更改,则予作废,恕不获退款或补发。
所有图片仅供参考,香港瑰丽酒店保留随时更改,更正,取消和/或改进本内容及其中所述的产品的权利(包括交易确认后),而恕不另行通知。
客制化讯息,包括但不限于蛋糕上的讯息、礼品卡、电子礼物讯息、印刷资讯卡等,不得包含明确或暗示的亵渎语言、色情或歧视内容、政治讯息、诽谤内容,并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香港瑰丽酒店保留自行决定拒绝任何客制化资讯要求的权利。
香港瑰丽酒店保留最终解释上述所有条款和条件的权利,无论是否提前通知。
在下单结帐时,可选择在指定日期和时间在香港瑰丽酒店自行取货。
对于非食品类物品,顾客必须在指定的取货日期之后不迟于5天内取货;对于新鲜食品类物品,顾客必须在指定的取货日期的24小时内取货。否则,订单将被视为放弃。由于卫生原因,超过指定取货日期的24小时后仍未取货的新鲜食品将被丢弃。
香港瑰丽酒店将根据客户输入的详细资讯准备订单,确认电子邮件将显示提货日期、时间和地点资讯。缺席的情况将不予退款。
一旦香港瑰丽酒店员工将货物交给顾客,香港瑰丽酒店将不会对顾客在进一步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对货物造成的任何损坏或丢失承担责任。
送货服务收费视乎地点而定。
服务只限香港地区。 (离岛区、大屿山及愉景湾除外)
如遇8号或以上风球、黑雨、红雨、农历新年、天灾或紧急状态,则不提供送货服务。
需于网上订单中缴付全费。
订单一经确认将不能取消或退款。
酒店保留权利以同等质量及价值之货品或包装取代缺货之产品。
香港瑰丽酒店会确保产品在完整无缺的情况下, 交付至订单中所述的客户地址。如有问题需在货品接收时即时提出。确认后对于产品经已开封的任何破损、遗失或改造,香港瑰丽酒店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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